支援本土心理學之相關學術活動作業要點
民國109年7月1日本委員會109年第一次會議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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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國樞教授基金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為推廣本土心理學之學術發展,特訂定本作業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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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:學術研習營、工作坊、本土心理學經典讀書會或經本委員會認可之學術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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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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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需為國內大專院校專任或兼任教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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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先向相關單位申請經費補助,若未獲相關補助或該補助金額不足,即可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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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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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向本委員會申請補助之申請人需備妥「申請表」電子檔,寄送至台灣心理學會之電子信箱 contact@tpa-tw.or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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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件應於活動預定時間最晚3個月前遞交申請資料。若資料不全,須於活動預定時間一個半月前補件,否則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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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核流程:本委員會收到活動申請後,將按照議題重要性、經費規劃合理性、申請人研究表現等項逕送外審,本委員會按照外審意見決定補助與否與補助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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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審核者,補助原則如下(補助項目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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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至多以2到3件補助為原則,每件以20萬元為上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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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項目包括受邀學者之演講費、出席費、機票費與國內差旅費;以及活動所需之印刷費、餐費、場地費及雜支等相關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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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審查者之公文及核定清單經確認送出後,只可變更一次(包含活動主辦單位、名稱、金額、日期等),最晚請於活動開始前 14 個工作天將變更申請表寄至台灣心理學會電子信箱 contact@tpa-tw.org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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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本委員會同意補助之費用,應由申請人在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,按照台灣心理學會核銷規定完成經費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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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委員會補助之學術活動應於各式印刷品、出版品及宣傳品(含網路文宣)等,註明由「楊國樞教授基金管理委員會」共同主辦或協辦,並於會議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活動議程、相關成果之電子檔送本委員會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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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資料有任何不實者,或所申請之學術活動違反本要點者,本委員會得不予受理或經費不予核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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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要點經本委員會議通過後,自發布日施行。